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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摇号!阜南县鹿城镇淮河社区二期棚改房屋摇号规则公示

2018/9/4 15:12:13 评论:0 浏览量:1229

阜南县鹿城镇淮河社区二期棚改房屋征收

签约排位序号和选房序号公开摇号规则

淮河社区二期棚改区被征收人:

经广泛征求淮河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区域的被征收人意见,请示县政府同意。阜南县鹿城镇淮河社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将以公开摇号方式发放房屋征收签约排位序号和安置选房顺序号。具体摇号规则如下:

一、公开摇号方式

本项目分两阶段进行公开摇号,分别确定房屋征收签约排位序号和安置选房顺序号。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摇号:摇号日期为2018年9月3日,摇号结果为签约排位顺序号。

1、本项目在房屋调查登记阶段完成登记建档的被征收房屋登记编号全部参与本阶段摇号,摇号前指挥部将参加摇号的房屋调查登记编号在公示栏张贴公布,同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两天。摇号结果在摇号现场公布,并据此向被征收人发放注明签约日期的签约排位序号。

2、被征收人凭所摇出的签约排位序号及签约资料到指挥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户数仍是每天150户,在签约排位序号所注明的日期不能按时到指挥部签约的,签约日期往后自动顺延。

3、本阶段摇号结果仅作为签约排位顺序的依据,签约顺序不等同交房验收顺序和安置房选房顺序。被征收房屋的交房验收单号按实际交房验收顺序发放,安置选房顺序号仍需要通过再次公开摇号摇出。

(二)第二阶段摇号:摇号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和10月11日,摇号结果为安置选房顺序号。

经县政府决定,本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日期延期到2018年9月4日开始,原设定签约奖励时间段顺延。本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编号共计1681户,按每天签约150户计算,15天之内可以完成签约和房屋验收。为维护提前搬迁的被征收人利益,促进房屋征迁工作,安置房选房顺序号分两批进行摇号。

1、第一批摇号(2018年9月21日)。凡是在2018年9月4日到2018年9月18日期间(15天)完成签约并验收合格领取房屋验收单的被征收人,指挥部将于2018年9月19日进行公示。经现场公示和县政府网站公示两天无异议的,参与第一批摇号,根据摇号结果确定本批次完成签约并交房验收合格的被征收人的安置选房顺序号。

2、第二批摇号(2018年10月11日)。凡是在2018年9月19日到2018年10月8日期间完成签约并验收合格领取房屋验收单的被征收人,指挥部将于2018年10月9日进行公示。经现场公示和县政府网站公示两天无异议的,参与第二批摇号。第二批摇号结果按第一批摇号结果顺延,根据摇号结果确定第二批完成签约并交房验收合格的被征收人的安置选房顺序号。

3、2018年10月9号以后签约交房的被征收人,不再进行摇号,按第二批摇出的最后一位安置选房序号,向后依次排序。

4、本阶段摇号结果是安置房建成交付时的选房顺序,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房验收合格单和安置选房序号依次选房。

二、公开摇号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示制度。公开摇号时邀请县监察委、公证机构、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鹿城镇等单位和征收区域房屋被征收人代表,对摇号过程全程监督,县公证处对整个公开摇号过程和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在摇号现场公示,同时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摇号现场的被征收人

第一阶段摇号,在调查登记阶段完成登记建档的被征收户,凭在指挥部公示栏公布的房屋调查登记编号对应的被征收人身份证明,可参加房屋征收签约排位序号的现场摇号(一号一人)。

第二阶段摇号,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时间段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验收合格领取房屋验收单的安置户,凭验收单号和签订补偿协议的安置户身份证明,可依次参加安置房选房序号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现场摇号(一户一人)。

2、签约排位序号和安置房选房序号摇号规定

签约排位序号的摇号规定:调查登记阶段在指挥部完成登记建档的被征收人的登记编号作为摇号数据代码,一个登记编号只能摇出一个签约排位序号,所摇中的签约排位序号不得转让。其中,(1)被征收人在2018年9月2日前,自愿申请选择被征收房屋全部货币补偿的,不参加签约排位摇号,由指挥部另行安排签约时间,补偿安置协议签后不得更改补偿方式;已参加第一阶段摇号并领取签约排位顺序号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摇号。指挥部在摇号前将已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及房屋编号进行公示。(2)房屋产权及面积有纠纷的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编号参加本次摇号,在签约排序号约定的时间内由纠纷当事人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纠纷的签约排位号作废,签约时间以解决纠纷后的时间确定。(3)征收范围内党政、企事业单位公房不参加本次摇号。

安置房选房序号的摇号规定:房屋验收单号作为摇号数据代码,一个验收单号只能摇出一个选房序号,一个选房序号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所摇中的选房序号不得转让。其中:(1)因为被征收房屋面积超过120平方米而选择多套安置房的,该户的房屋验收单号按照所签订协议上明确的安置房套数,以“验收单号—X(1、2……)”的方式分别进入摇号程序数据库进行摇号。(2)被征收房屋面积超过120平方米而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验收单号参加选房序号摇号,选择货币补偿的验收单号不参加选房序号摇号。(3)按照南棚改[2017]16号文件规定,高位截瘫的特残军人本人在回迁安置时,优先安置一楼安置房,因此上述特残军人可以不参加安置房选房序号摇号。

安置户凭摇出的选房序号顺序,按照征收安置协议上明确的安置房户型,依次选择安置房。

3、确定摇号第三方机构

指挥部选择在安徽省内注册的摇号机构中抽取3至5家作为候选单位,然后在监察委、公正处、鹿城镇、群众代表的监督公证下,随机选出一家第三方摇号机构,作为本次摇号主持机构。

4、公开摇号的时间

签约排位序号摇号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九时

第二阶段摇号前约定签约时间段:第一批时间段,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18日,第二批时间段,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8日。

安置房选房序号摇号时间:第一批摇号时间:2018年9月21日,第二批摇号时间:2018年10月11日。

5、公开摇号程序和有关说明

(1)主持人宣读现场纪律和摇号规则;

(2)现场摇号操作程序。启动程序,现场清空程序数据库;导入所有参加摇号的房屋登记编号,由县监察委现场确定的摇号人开始摇取,所有房屋编号开始滚动,每次停止后在显示屏上显示50--100个号,摇号软件将房屋登记编号自动加入签约排位顺序号。主持人当场宣布摇号结果,工作人员当场打印张贴;重复以上操作,直至全部房屋登记编号摇号完毕。

(3)工作人员将摇号结果备案并向被征收人发放摇号序号。

(4)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结果予以公证。

(5)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机械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造成摇号中止,重新进行摇号。

(6)扰乱摇号现场秩序的,取消本次摇号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7)摇号全程录像,摇号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本规则由淮河社区棚改指挥部负责解释。

阜南县鹿城镇淮河社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201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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