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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进行时!太和严查严惩电动三、四轮车见成效!

2018/4/30 16:16:06 评论:0 浏览量:1495

为进一步巩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从4月23日开始,太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开展了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查严惩成效凸现。

电动三、四轮车以环保、经济、舒适、便捷的特点,尤如雨后春笋一样迅速走进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中,逐渐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主要出行工具之一分布在太和县各个角落。经常存在逆行、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载货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也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统计,2017年度涉及电动车事故起数占全年事故量64.45%,造成70余人死亡。此类电动三、四轮车非国家定型标准的车辆,全部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安全得不到保障,从而逃逸事故增多,加大了事故的处理难度,特别是死亡事故,受害者得不到赔偿,往往家人闹伤,又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风气。

(网络图片)

此次整治,针对三、四轮车治理难度大、易反弹的实际情况,集中对三、四轮车非法营运、改装、乱停乱放等行为较突出的城区中心十字路口、医院路口、汽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点进行了查缉。在整治过程中,大队民警依法对违法营运、载3人以上的三、四轮车进行收缴,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该拆蓬的坚决拆蓬,该扣车的坚决扣车,形成严管重罚态势,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网络图片)

在整治中,全体参战人员牢固树立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采取多种针对举措,增加和谐因素。共查扣非法营运三、四轮车50余辆,在查扣违法三、四轮车时,统一使用规范用语、规范举止,并向违章行为人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告之其封闭型电动三、四轮车应属机动车辆范畴,争取取得理解支持。行动期间,参战人员手机一律关闭,使违章行为人“无人可求”、“无情可讲”。对违法行为人上限处罚的同时,向当事人讲明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努力做到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标本兼治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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