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阜阳信息网
关于规范使用磷化铝熏蒸剂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县正值夏粮收储季节,为避免农户因使用熏麦药不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磷化铝中毒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阜政办传[2018]10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县每年都有因使用熏麦药不当造成人员中毒甚至死亡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生命至上、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把防范农药熏蒸中毒事故作为政府部门重要职责,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因农药熏蒸中毒事故。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农药销售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磷化铝等高毒农药专柜经营、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做到高毒农药来源、去向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县安委会、农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磷化铝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全面消除隐患。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标签使用不合理、说明书不规范的,要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造成人员死亡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责任分工。县粮食局要制定发布农户安全储粮技术,严禁普通农户在居室内使用磷化铝熏蒸粮食;对种粮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存放在居民区数量较多的粮食,要及时与县粮食局联系对接,由县粮食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做到科学熏蒸,规范操作,确保人员安全。教育部门要将农药安全使用、防范中毒事故知识纳入学校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卫计委要开展常见农药中毒诊疗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对农药中毒诊治水平,要充实基层医院相关应急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出现农药中毒者,医院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抢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防餐饮服务环节磷化铝的误食、误用,并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强化宣传指导。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粮食熏蒸用磷化铝等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禁限用农药名录,加强农药销售人员规范经营、农户安全使用知识培训,指导农户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农药,推荐使用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技术,引导安全熏仓储粮。宣传部门要统筹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媒体设立专栏专版,集中宣传安全熏蒸储粮技术,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磷化铝俗称熏麦药
据了解,全市因使用不当,造成人畜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了解、掌握“熏麦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十分有必要。
磷化铝通过吸收粮食或空气中的水分,迅速分解产生磷化氢气体。磷化氢属神经性毒素,磷化氢气体无色,略带类似大蒜气味,放出吸收很快,不仅能够杀死昆虫,对人畜也有很强的毒性。
吸入磷化氢气体会引起头晕、头痛、乏力、食欲减退、胸闷及上腹部疼痛等。
磷化氢中毒有一定的潜伏期,一般数小时至2天。早期一般表现为头疼、头晕、恶心、呕吐、腹痛、口渴,易误诊为感冒、急性胃肠炎或食物中毒,后期表现为意识障碍,抽搐、呼吸困难及心脏损害,如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
严重中毒者有中毒性精神症状,脑水肿,肺水肿,肝肾及心肌损害,心律紊乱等,有气急、少尿、抽搐、休克及昏迷,直至死亡。
儿童对磷化氢气体耐受性远较成人为低,同样环境下成人未见明显中毒症状,而儿童则表现为严重中毒反应,甚至死亡。值得引起大家高度关注。
一旦发生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到空气新鲜流通处,并尽快到正规的医疗单位就诊。
1、严禁在有人居住的室内使用磷化铝作为杀虫剂。
2、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磷化铝熏蒸的有关法规和安全措施,熏蒸时,须有熟练的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指导,严禁单人作业。
3、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熏蒸场所四周,应设危险警戒线,眼、脸勿正对桶口,投药24小时,要有专人检查有无漏气、起火现象。
4、散气后,如数收集药袋残渣。可在远离生活区的空旷处,将残渣连袋投入盛水钢桶中,充分浸泡,令残余磷化铝完全分解(液面无气泡发生为止),无害化渣浆可弃置于环保管理部门允许的废渣排放场。
5、用过的空容器,勿做他用,应及时销毁。
6、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的影响,蚕室禁用。
7、施药时,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专用手套。禁止吸烟或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或洗澡。
8、严禁和药剂直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