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查处一起互相辱骂案件-阜阳信息网
2018年6月21日,颍上县公安局颍河派出所查处一起互相侮辱的治安案件,有效的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2018年6月20日20时许,颍河派出所接颍上县公安局110指令:在颍上县慎城镇陈圩村有人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接警后值班民警荆道辉、沈学谦带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经询问当事人得知:陈圩村村民肖某某(男,34岁)与邻居姚某侠(女,56岁)因一些房屋产权多次发生争执,其争执过程中肖某某与姚某侠互相进行多次辱骂对方,得知这一情况,民警将当事人双方口头传唤至颍上县公安局。经审讯,肖某某与姚某侠对互相侮辱对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民警荆道辉回忆加上这起警情,这已经是近两个月肖某某与姚某侠第四次报警,前三次均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民警荆道辉已多次到当事人家中为其进行调解,深入社区寻找当事人的公亲、村里委员,告知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维权,多次调解双方均未有效,这次又因房产纠纷互相辱骂,前三次发生纠纷,民警耐心调解,此次二人互相辱骂触动了法律的底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颍上县公安局予以肖某某、姚某侠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