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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90后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牟取巨额利润,在阜阳被判!

2018/7/4 13:32:17 评论:0 浏览量:1081

“给你推荐一套房源……”

“你的车险即将到期……”

生活中类似的推销电话,

让人不胜其烦。

市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呢?

近日,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4名仅有初中文化的90后,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出售,

牟取巨额利润。

违法销售个人信息,四人被警方抓获

“有人在网上违法销售个人信息。”2017年10月,颍州警方接到市民报警后调查发现,一个网名为“京A”的男子,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大量销售公民个人信息,包括户籍信息、车辆档案、驾驶证、车辆轨迹、住宿轨迹等内容,每条信息要价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通过侦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肖某,其户籍地在山西省繁峙县。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2017年11月18日,肖某被抓捕归案。

据肖某交待,他从上线处购买个人信息后,再通过网络卖给 “客户”。根据肖某提供的信息,颍州警方又锁定了另外三名嫌疑人:来自河南郑州的郎某、陈某和王某。2017年12月22日,三人被警方抓获。

辅警违规获取个人信息后,卖给下线

经查,四名嫌疑人均为90后,初中文化,其中年龄最大的王某25岁,最小的是郎某,21岁。

郎某系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名辅警,通过网络认识同在郑州的王某。2017年9月,王某让郎某为其查询车辆档案信息,并以每条25元作为报酬。于是,郎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获取大量车辆档案信息,卖给王某,至案发时获利24000元。

王某获得大量个人信息后,以每条30元价格卖给其初中同学陈某,陈某再以每条38元价格卖给肖某。肖某通过网络,将这些信息转卖。至案发时,王某获利6463元,陈某获利14624元,肖某获利30325元。其中王某案发后退出非法所得6463元。

颍州区检察院以肖某、郎某、陈某、王某四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颍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肖某、郎某有期徒刑二年,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来源: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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