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6666059
当前位置:阜阳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百姓生活

阜阳这4所幼儿园移交政府办学!剩下57所也将….

2018/7/11 20:30:27 评论:0 浏览量:1337

据悉,最近一个月,经过属地教育局和开发商的共同努力,截止到7月11日,阜城又有四所幼儿园将移交政府办学。

(网络图↑)

颍州区

高速时代城小区幼儿园(位于阜阳市城南新区阜王路与三清路交口,该小区幼儿园,计划将和阜城一所公办幼儿园联合办学)、天章水岸小区幼儿园(位于颍州区南京路与河滨路交汇处,目前正在和颍州区教育局协调、办理移交手续);

颍泉区

水岸明珠小区(位于阜阳市颍泉区临沂路与红星路交汇处,已经和颍泉区教育局,在6月20日办理好移交手续);

颍东区

海亮江湾城小区(位于颍东区涡阳南路与阜口路交口,目前 正在和颍东区教育局协调、办理移交手续中),

这些小区幼儿园均为小区配套新建幼儿园,移交后,有的将办成公办幼儿园,有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预计明年秋季,部分幼儿园将有望“招新”。

(网络图↑)

市教育局基教科长王如达介绍:

目前阜城建成的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共有78所,其中17所已经移交政府用于办学,另有61所尚未移交,这些配套教育设 施既有幼儿园,也有小学等,其中以幼儿园为主。

暂未移交的61所配套教育设施分布在阜城三区和经开区。这些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全部无偿移交后,将以公办为主,收费标准将按照公办教育机构标准 进行,还有一部分民办学校按照普惠性民办学校标准收费。

不按时移交惩罚措施

对于合同中明确约定无偿移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于7月中旬前,将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并将移交之前的违法出租所得依法上缴辖区财政。不按期移交的,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并将该企业及其相关建设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对于已经自行出租配套教育设施办学的,出租方应于6月底前与办学方终止合同,并向办学方退还已收未到期租金。如办学方仍要求继续办学且符合办学条件,经辖区教育部门批准,可依法享受各类教育奖补资金和优惠政策,但是必须接受普惠性幼儿园管理规定。

最后小编希望剩下的57所幼儿园和学校能尽快移交!把“实惠”带给广大市民朋友!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3966666059
  • Q Q: 23053276
  • 微信: fyhehuo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阜阳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皖ICP备17022776号-2  |  技术支持:阳分类信息网(V2021.1)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500号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