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某村,有四个儿子老人却无人养,法官入村开庭
8月2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法庭的法官冒酷暑、顶烈日来到辖区芦村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庭宣判,快速结案,让老年人老有所依,法官们心系百姓,为民司法的爱民情结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界首市人民法院
年过古稀的原告刘某有4个儿子,且早已成家立业。两年前,刘老汉的妻子去世后,由于其年事已高,加之体弱多病,生活起居十分困难。他在要求4个儿子轮流赡养自己遭拒后,父子们对簿公堂。光武法庭的法官考虑到原告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便把法庭搬进原、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就地审理。
庭审现场挤满了旁听的群众,他们翘首以盼法庭给刘老汉一个满意的说法。上午9时整,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清脆的法槌声中庭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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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主审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分家不均引发父子、兄弟之间的积怨较深,虽经法官苦口婆心耐心调解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为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及时得以实现,避免久调不决,法庭在查明事实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4被告于每月的1日各给付原告刘某当月的赡养费200元、白面20斤;原告刘某生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4被告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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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群众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也比较满意,纷纷表示:“自古道:养儿防老,说破大天,不赡养老人就是不对!”并对法庭搬进农家小院这种办案方式表示赞扬,希望以后法院多采取这种审判形式,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诉累,又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界首法院光武法庭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到百姓中间,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营造了一方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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