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男子怀疑女友有外遇,持刀血刃“情敌”后…
女朋友常常与他人喝酒、打牌
男友怀疑其与他人有染
持刀血刃“情敌”酿成刑事案件
近日
界首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18年5月10日22时许,在界首市任寨乡某酒店,孟某因怀疑顾某与其女朋友杨某有不正当关系,遂持尖刀将顾某刺伤,致顾某面部、左额顶部、颈部、左前臂等多处创伤。
经鉴定,被害人顾某面部创口累计长度达11.9cm,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孟某近亲属赔偿顾某损失共计10万元人民币,顾某对孟某表示谅解。
界首法院认为:
被告人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孟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并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该院还认为,被告人孟某所在社区同意接收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结合被告人孟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